李福言丨說文段注小箋研究
《說文段注小箋》研究[1] 李福言 李福言,年生,江蘇豐縣人,江西師範大學文學院講師,碩士生導師。主要研究方向為音韻異讀、歷史方言文獻。 摘要:通過計量統計與考據相結合,窮盡分析《說文段注小箋》的性質與功能。發現《小箋》共箋識《段注》例,其中以補充《段注》爲主,有例。《小箋》使用多種術語進行箋識,其中最多的是“借爲”。“借爲”主要明“假借義”的本字本義。“本作”爲其擴展術語。此外,“同字”主要明異體、同源,“今語”“今作”常與“本作”“古止作”“古作”搭配使用,表現詞義、形體的古今差異,而術語“轉注”主要表現近義詞間相互訓釋。《小箋》訓釋《段注》以古音學理論爲基礎,以聲韻相關前提,表現爲韻部相同、韻部相鄰、韻部較遠但聲母相同、韻部較遠但韻部可相轉等情況。這顯示了章黃《說文》學音義互聯的特點。 關鍵詞:體例;術語;韻部;箋識 《說文箋識》屬《黃侃文集》的一種(中華書局,年版,頁-),由黃焯整理,黃延祖重輯。《說文箋識》收有《說文同文》《字通》《說文段注小箋》(以下簡稱《小箋》)《說文新附考原》《說文解字斠詮箋識》《說文外編箋識》《說文釋例箋識》《說文箋識重輯後記》等八篇文章。《說文段注小箋》分上、下兩卷,按《說文》十四卷分列研讀《說文段注》的批注。黃焯在該文首端簡要說明了編纂旨要,“先叔父季剛侃先生曩以《說文》課學子,其於文字之正、同、通、假四者尤致意焉。嘗謂段君之注《說文》,權其功過,蓋有不相掩者。焯與聞講肆,積久得遷於條,題爲《說文段注小箋》。先生批《說文》數十萬言,焯既已編爲《說文同文》《字通》二帙,今之所錄,又以補前編之所未及也。”[1](P)可知,編纂《小箋》是補充《說文同文》《字通》所未備。今考該文體例,先列《說文》部首,次列小篆、楷字,附以《小箋》箋識。 一、《小箋》有三種功能 《小箋》共有例。我們利用《段注》逐條對其考辨,並從箋識與《段注》關係上分出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三種功能對其分類。所謂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,指的是《小箋》所作箋識,屬於對《段注》文字、訓詁、方言音韻等方面的補充。這種補充一般是證明《段注》的合理性,並借《段注》說明自己對文字、訓詁、方言音韻上的認識。有時也會補充《說文》。所謂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,指箋識內容,屬於對《段注》的摘抄,或者《小箋》所論,直接來源於《段注》。所謂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,指的是箋識內容不同於《段注》所論,一般會以“段注非”“段改非”“段說非”的形式說明,有時沒有說明,但《小箋》所論明顯與《段注》相異。 據統計,《小箋》例中,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有例,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有例,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有例。可見,以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爲主,以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和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爲輔。 1.1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有例 舉例如下。 (1)赮、霞二字皆為《說文》所無,古止作瑕。[2] 《說文》:“瑕,玉小赤也。”古音在五部。《玉篇》:“赮,東方赤色也,亦作霞。”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 (2)瑣碎借為。古無鎖字,止作瑣。實借為。 《段注》:“瑣:玉聲。謂玉之小聲也。周易:旅瑣瑣。鄭君、陸績皆曰:瑣瑣,小也。从王聲。蘇果切。十七部。”《段注》:“:貝聲也。从小貝。聚小貝則多聲,故其字從小貝。引伸爲細碎之偁,今俗瑣?字當作此。瑣行而廢矣。《周易》旅初六:旅瑣瑣。陸績曰:瑣瑣,小也。艮爲小石,故曰旅瑣瑣也。按瑣者,之假借字。玉部瑣謂玉聲。穌果切。十七部。”《說文》:“,門戶青疏?也。”《段注》在五部。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 1.2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有例 舉例如下: (3)葵,詩采菽天子葵之,葵借為揆。 《說文》:“葵,菜也。崔寔曰:六月六日可種葵,中伏後可種冬葵,九月可作葵葅、乾葵。齊民要術有種葵法、種冬葵法。”《段注》:“揆:度也。各本作葵也,今依《六書故》所據唐本正。度者,法制也。因以爲揆度之度。今音分去入,古無二也。《小雅》:天子葵之。《傳》曰:葵,揆也。謂叚葵爲揆也。”《小箋》本於段注。 (4)芧,莊子齊物論狙公賦,芧借為柔(筆者按,當為)。 芧,《段注》:“艸也。《上林賦》:蔣芧靑薠。張揖曰:芧三棱也。郭樸音杼。按三棱者,蘇頌《圖經》所謂葉似莎艸極長,莖三棱如削,高五六尺,莖端開花是也。江蘇蘆灘中極多,呼爲馬芧,音同宁,莖可繫物,亦可辮之爲索。南都賦:藨荣薠莞。李注引《説文》苧可以爲索,葢賦文本作芧,《文選·上林賦》亦作苧。苧者,芧之别字。从艸予聲。直呂切。五部。可?爲繩。”《段注》:“:栩也。莊子:狙公賦芧。司馬云:芧,橡子也。芧卽??字,橡卽様字。本樹名,因用爲實名也。五部。”《小箋》本於段注。 1.3《小箋》異於段注有例 又分爲幾種情況。 1.3.1《段注》認爲是引申,《小箋》認爲是“借爲” (5)威,威儀借爲畏。 《段注》:“威:姑也。引伸爲有威可畏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。 1.3.2以“段說非”的按語指出《段注》在文字、詞義方面的不足 舉例如下: (6)詯,今俗有打詯之語,詯由曉聲轉入羣聲。元曲之咱即喒、偺,其古字作朁,與詯無涉。段說非。 《段注》:“詯:膽气滿聲在人上。从言自聲。葢卽元曲所用咱字。讀若反目相睞。荒內切。十五部。”《段注》:“朁:曾也。八部曰:曾者,?之舒也。曾之言乃也。詳八部。从曰兓聲。七感切。古音在七部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。 (7)?,賈侍中說:己,意巳實也。謂??苢今作薏苡。古作意?。段說非。論衡禹母吞薏苡而生禹,故夏姓曰娰。說文無娰字,蓋夏姓止作?。娣娰古止作似。 《段注》:“賈侍中說:己,意巳實也。象形。己,各本用巳,今正。己者,我也。意者,志也。己意巳實,謂人意巳堅實見諸施行也。凡人意不實則不見諸施行。吾意巳堅實則或自行之,或用人行之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。欲詳知《說文段注小箋》的性質,需清理其箋識術語。考察中發現,在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三種性質中,《小箋》經常使用術語“借爲”來疏通證明,偶爾使用“本作”“初文”“轉注”“同字”等。據統計,“借爲”共有例,“本作”有例,“同字”有例,“今語”有52例,“今作”有例,“轉注”有28例,“古止作”有25例,“古作”有14例,“止作”有24例,“亦作”有38例。二、“借爲”主要明本字本義 “借爲”是《小箋》中使用最多的術語,有例,涵蓋了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三種情況。爲便於研究,把“借爲”記作“A借爲B”。發現“A借爲B”多指A的常用意義借自B的本義,B字是A字的本字,A、B之間音同或者音近。這裡的本義主要指《說文》義。有時A、B間的本義關聯不強,只是A所在的詞彙義與B的本義相同或者相近。如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部分: (8)蘆,蘆葦借爲葭。 《說文》:“蘆,蘆菔也。”《段注》:“葭,葦之未秀者。从艸叚聲。古牙切。”蘆、葭皆在五部。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“蘆”的本義爲“蘆菔”,“蘆葦”義借自“葭”的本義。 又如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9)葵,詩采菽天子葵之,葵借爲揆。 《說文》:“葵,菜也。崔寔曰:六月六日可種葵,中伏後可種冬葵,九月可作葵葅、乾葵。齊民要術有種葵法、種冬葵法。从艸癸聲。彊惟切。十五部。”《段注》:“揆:度也。各本作葵也,今依六書故所據唐本正。度者,法制也。因以爲揆度之度。今音分去入,古無二也。《小雅》:天子葵之。《傳》曰:葵,揆也。謂叚葵爲揆也。从手癸聲。求癸切。十五部。”《小箋》本於段注。 如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10)唏,當以一曰(哀痛不泣曰唏)之訓爲本義,訓笑者借爲咥。 《說文》:“唏,笑也。一曰哀痛不止曰唏。”《段注》:“廣雅:唏唏,也。从口聲。依韵會訂。虛豈切。十五部。一曰哀痛不泣曰唏,《方言》:唏,痛也。凡哀而不泣曰唏。於方則楚言哀曰唏。十二諸矦年表曰:紂爲象箸而箕子唏。”《說文》:“咥,大笑也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,唏借自咥。 三、“本作”是“借爲”的擴展術語 “本作”有例,可看作“借爲”的擴展術語。“本作”可用“A本作B”來標記,“A本作B”指的是A本來借自B的本字本義。 如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部分: (11)??,詩其葉肺肺,孟子沛然下雨本皆作??。 此條亦出現在“借爲”術語中。《段注》:“:艸木盛然。者,枝葉茂盛因風舒散之皃。《小雅》:萑葦淠淠。毛曰:淠淠,衆皃。淠淠者,之假借也。《小雅》:胡不旆旆。毛曰:旆旆,旒垂皃。旆旆者,亦之假借字,非繼旐之旆也。《魯頌》作伐伐。按《玉篇》作市,引《毛傳》蔽市小皃。玉裁謂:《毛詩》蔽市字,恐是用蔽厀之市字。經傳韍多作芾,作茀,可證也。”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 如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12)?,鞠有黃華(禮記月令),本作?,今借菊爲之。 《段注》:“?:日精也。?秋華。以各本作似,今依宋本及韵會正。《本艸經》:菊花一名節花。又曰:一名日精。按一名節花,卽許所謂以秋華也,一名日精與許合。《夏小正》:九月榮鞠。鞠艸也,鞠榮而樹麥,時之急也。《月令》:鞠有黄華。《離騷》:夕餐秋菊之落英。字或作菊,或作鞠,以《説文》繩之,皆叚借也。《釋艸》:蘜,治牆。郭云:今之秋華菊。郭意蘜菊爲古今字。玉裁謂:許君剖析菊爲大菊、蘧麥,蘜爲治牆,?爲日精,分廁三所。又恐學者以其同音易溷也,著之曰以秋華,言此?字乃《小正》、《月令》之布華玄月者也。然則許意治牆别是一物,種類甚殊,如大菊之非?。郭注《爾雅》與許全乖。攷郭氏所注小學三書,今存者二,有時涉及《字林》,而絕未嘗偁用《説文》也。《本艸經》、《名毉别錄》秋華有九名而無治牆,則治牆之非秋華亦略可見。从艸,省聲。居六切。三部。”《段注》認爲?爲正字,鞠、菊爲假借字。《小箋》本於段注。 又如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13)哤,尨雜本作哤。 《段注》:“哤:哤異之言。齊語曰:四民者勿使襍處,襍處則其言哤,其事易。韋注:哤,亂也。从口尨聲。莫江切。九部。一曰襍語。漢人多用襍爲集字。集語猶聚語也。讀若尨。?義讀同。”《段注》:“尨:犬之多毛者。《釋嘼》、《毛傳》皆曰:尨,狗也。此渾言之。許就字分別言之也,引伸爲雜亂之偁,《小戎》箋曰蒙尨是也。牛白黑雜毛曰牻,雜語曰哤,皆取以會意。從犬彡。會意。彡以言其多毛也。莫江切。九部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。《小箋》認爲“尨雜”本作“哤”,段注認爲“哤”有“雜”義,屬“尨”的詞義引伸。 有時,“借爲”和“本作”出現在同一訓釋語句中: (14)虔,訓固者借爲臤,矜莊之矜本作虔。 這更清楚的說明“借爲”和“本作”都是求本字本義的術語。 四、“同字”指異體關係,有時指同源關係 《說文段注小箋》“同字”有例。“同字”在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中都有分佈。“同字”不僅指字際關係上的異體,還有詞際關係上的同源。 如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部分: (15)逮,與隶同字。 《段注》:“逮:唐逮,及也。唐逮雙聲,葢古語也。《釋言》曰:遏遾逮也。《方言》曰:東齊曰蝎,北燕曰噬,逮通語也。从辵隶聲。隶部曰:隶,及也。此形聲包會意。徒耐切。古音在十五部。”《段注》:“隶:及也。此與辵部逮音義皆同。逮專行而隶廢矣。从又?省。又,持?者从後及之也。徒耐切。古音在十五部。”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此處同字即同源。 如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16),與蹎同字。 《段注》:“:走頓也。足部曰:蹎,跋也。此與音義同。”《段注》:“蹎:跋也。經傳多叚借顚字爲之,如《左傳》子都自下射之顚是也。”《小箋》本於段注。二者同源。 又如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17),與踊同字。 《段注》:“:喪擗。今《禮經》、《禮記》皆作踊。足部曰:踊,跳也。是二字義殊也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。《小箋》認爲二者同字,《段注》認爲二者義殊。 “同字”有時跟“借爲”混用: (18),與謼、呼、嘑皆同字。(此條即與借爲相同) 五、“今語”“今作”常與“本作”“古止作”“古作”搭配使用,表現詞義、形體的古今差異 “今語”有52例,“今作”有例,“古止作”有25例,“古作”有14例,“止作”有24例,“亦作”有38例。“今語”“今作”在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中都有體現,顯示了古今詞義、形體的變化。 如在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中: (19)韜,今作套。 《段注》:“韜:劒衣也。《少儀》曰:劎則啟櫝葢襲之,加夫襓與劎焉。注曰:夫襓,劎衣也。夫或爲烦,皆發聲。按許書無襓字,襓與韜音相近,襓卽韜也。曹憲《廣雅》:衭襓?,劎衣也。?音陳律反。按熊氏安生《義疏》引《廣雅》:夫襓木劎衣也。木葢本作术,熊認爲艸木字。夫术,曹本乃作衭?,知今本《廣雅》多增益偏旁而不古矣。引伸爲凡包藏之偁。”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 如在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中: (20)厤,厤法爲其引申義,今作曆。 《說文》:“曆:厤象也。从日厤聲。《史記》通用歷。”《說文》:“歷:過也。傳也。引伸爲治曆明時之曆。从止厤聲。郞擊切。”《小箋》本於段注。 又如在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中: (21)泰,今語稱滑曰滑澾澾,即說文之泰字。縱泰、泰侈皆借爲大。古文之夳隸省作太。凡載籍之太字皆借爲大。 《段注》:“泰:滑也。滑則寬裕自如,故引伸爲緃泰,如《論語》泰而不驕是也。又引伸爲泰侈,如《左傳》之汏侈,《西京賦》之心奓體泰是也。汏卽泰之隷省,隷變而與淅米之汏同形。作汰者誤字。夳,古文泰如此。按當作夳。从仌,取滑之意也。从大聲,轉寫恐失其眞矣。後世凡言大而以爲形容未盡則作太,如大宰俗作太宰,大子俗作太子,周大王俗作太王是也。謂太卽說文夳字。夳卽泰,則又用泰爲太。展轉貤繆,莫能諟正。”《說文》:“大,天大地大人亦大焉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。 六、“轉注”指近義詞間相互訓釋 “轉注”有28例,指近義詞間相互訓釋。如在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中: (22)?,與梡轉注。渾成本作?。今語囫圇即?之切語。 《段注》:“梡:?木薪也。對析言之。梡之言完也。從木完聲。”古音在十四部。《段注》:“?:梡木未析也。此梡當作完,全也。《通俗文》曰:合心曰?。《纂文》曰:未判爲?。頁部頑下云:?頭也。凡全物渾大皆曰?。完?雙聲。完頑曡韵。”古音在十三部。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 如在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23)洚,與洪轉注。 《段注》:“洪:洚水也。《堯典》、《咎繇謨》皆言洪水。《釋詁》曰:洪,大也。引伸之義也。《孟子》以洪釋洚,許以洚釋洪,是曰轉注。大壑曰谼,字亦作洪。”《小箋》本於段注。 如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部分: (24)顄,與頷轉注。 《說文》:“頜:顄也。”《段注》:“:也。??下曰:顄也。??者古文頤,與此爲??注。《王莽傳》作顄,正字也。《方言》作頷。於《說文》爲假借字。”《小箋》異於段注。段注認爲二者爲假借關係,《小箋》認爲二者屬轉注。 七、《小箋》的性質 下面分兩點討論《小箋》的性質。(一)《小箋》箋識的前提是聲韻相關,以同韻部爲主《小箋》收例,主要是對《段注》所作的箋識。從術語數量來看,“借爲”有多例,比重較大。而且“借爲”廣泛分佈在“《小箋》補充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本於《段注》”“《小箋》異於《段注》”這三類中。A、B之間聲韻多相關。一般在《段注》中屬於相同的韻部。“本作”是“借爲”的擴展術語。“轉注”一般指近義詞間相互解釋。“同字”有同源、異體(含古今字)等關係。黃建中在《黃侃先生說文學探論》一文中指出,“黃侃先生的《說文》學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漢字字源學。”[2](P68)並進一步指出,“黃侃先生系聯同源字,其主要方法是根據字與字的‘音系聯繫’,即‘音義聯貫之理’。”[2](P75)《小箋》在運用術語“借爲”時,首先考慮A、B聲韻關係,在此基礎上,分析A、B詞義聯繫。對於聲音先於形義問題,黃侃在《聲韻略說·論斯學大意》中指出,“三者(形音義,筆者注)之中,又以聲爲最先,義次之,形爲最後。凡聲之起,非以表情態,即以寫物音。由是而義傅焉。聲、義具而造形以表之,然後文字萌生。昔結繩之世,無字而有聲與義;書契之興,依聲義而構字形。”[3](P93)如何確定聲韻關係?黃侃在《求本字捷術》中說,“音同有今音相同、古音相同二例:今音相同者,謂於《唐韻》《切韻》中爲同音,此例最易了。古音相同者,必須明於古十九紐之變,又須略曉古本音;譬如涂之與除,今音兩紐,然古音無澄紐,是除亦讀涂也;又如罹之與羅,今音異韻,然古音無支韻,是罹亦讀羅也。音轉者,謂雙聲正例。一字之音本在此部,而假借用彼部字,然此部字與彼部字雖非同韻,的係同聲,是以得相通轉。音近者,謂同爲一類之音,如見溪與羣疑音近,影喻與曉匣音近,古者謂之旁紐雙聲。然求音近之假借,非可意爲指斥,須將一字所衍之聲通爲計較,視其所衍之聲,分隸幾紐,然後由其紐以求其字。雖喉音可以假借舌音也,雖齒音可以假借唇音也。若不先計較,率爾指同,均爲假借,則其過甚宏。朱駿聲于此不甚明憭,猶不若王筠之慎也。大抵見一字,而不了其本義,須先就《切韻》同音之字求之,不得,則就古韻同音求之,不得者,蓋已尠。如是不能得,更就異韻同聲之字求之,更不能得,更就同韻同類或異韻同類之字求之。終不能得,乃計較此字母音所衍之字,衍爲幾聲,如有轉入他類之音,可就同韻異韻之字求之。若乃異韻異類,非有至切至明之證據,不可率爾妄說。此言雖簡,實爲據借字以求本字之不易之定法。”[3](P-)利用段玉裁古韻十七部[3],將術語“借爲”“本作”“轉注”“同字”所含聲韻關係進行分析,從中可見《小箋》的聲韻關係。“借爲”聲韻關係: 借爲”共統計出例[4],其中同韻部有例,鄰近韻部有50例,較遠韻部有64例。在64例中,同聲有38例,其餘26例韻部或聲母也存在韻轉或聲轉關係。說明《小箋》箋識《段注》,用“借爲”求本字本義時,以同韻部爲主,在韻部較遠的情況下,盡量要求同聲。 表1:“借爲”部分聲韻關係表“本作”(含“正作”)聲韻關係: “本作”是“借爲”的擴展術語,其中同韻部的有例,鄰近韻部的有18例,韻部較遠但同聲母的有22例,韻部較遠聲母較遠的有3例。說明《小箋》所用“本作”也比較注重同韻部的情況。 表2:“本作”(“正作”)部分聲韻關係表“轉注”聲韻關係: “轉注”有31例,其中同韻部有14例,韻部相鄰的有5例,韻部較遠且雙聲的有11例,韻部較遠聲母較遠的有1例。說明在術語“轉注”中,《小箋》也傾向于同韻部之間的轉注,即使不同韻部,也要求韻部相鄰,或者聲母相同。 表3:“轉注”部分聲韻關係表“同字”聲韻關係: “同字”有94例,其中同韻部的有79例,鄰韻的有8例,韻部較遠且同聲母的有6例,另有1例韻部較遠聲母也較遠。可見,“同字”情況下,也以同韻部爲主,不同韻部情況下,首先要求鄰韻,其次要聲母相同。 表4:“同字”部分聲韻關係表以上術語中,都有韻部較遠的情況。 《小箋》認爲,音遠義同亦可假借: (25)需,音遠而義同之字有時亦可通借,如詩文王借躬爲身,說文云古文以丂爲于,是其證。需之从而亦是此例。借而爲須,以而、須義同也。 躬,九部。身,十二部。韻部較遠。《說文》:“躬,身也。”《段注》:“需:?也。?者,待也。以?韵爲訓。《易·彖傳》曰:需,須也。須卽?之叚借也。《左傳》曰:需,事之賊也。又曰:需,事之下也。皆待之義也。凡相待而成曰需。遇雨不進止?也。从雨而。遇雨不進,說从雨之意。而者,?之意。此字爲會意。各本作而聲者,非也。《公羊傳》曰:而者何。難也。《穀梁傳》曰:而,緩辭也。而爲遲緩之辭,故从而。而訓須。須通?。从而猶从?也。《春秋經》:已丑,葬我小君頃熊。雨,不克葬。庚寅,日中而克葬。是从雨而之證也。”須,四部,而,一部,韻部較遠。 (二)《小箋》術語“借爲”“本作”“當作”是求“假借義”的本字本義“本字本義”主要指《說文》中的本字[9]本義。有本義、引申義、假借義,“假借義”與“本義”聯繫不強,《小箋》認爲“假借義”當另有本字本義。術語“借爲”“本作”都是求詞的本字本義。就“借爲”來講,一個字可以對應一個本字本義,也可以對應多個本字本義。當對應多個本字本義時,這個字就有多個假借義。《小箋》有時在訓釋中明說“求本字”意圖:(26)昆,昆弟借爲。昆蟲借爲?。後昆之昆,其本字未詳。 此條訓釋中,《小箋》指出“昆弟”的本字本義應是“”,“昆蟲”的本字本義應是“?”,對於“後昆之昆”,“其本字未詳”,可見《小箋》“求本字”的意圖。如: (27)率,率借爲律。率爾無本字。 《段注》:“率:捕鳥畢也。畢者,田网也。所以捕鳥。亦名率。按此篆本義不行。凡訓將也,?訓先導也皆不用本字而用率,又或用帥。如《緜》傳云率循也,《北山》傳云率循也,其字皆當作?是也,又詳帥下。《左傳》:藻率。服虔曰:禮有率巾,卽許書之帥也。”《說文》:“律,均布也。”率,本義是捕鳥網。捕鳥網分佈均勻,所以本字應是“律”。二者皆十五部。 有時本字和假借義所用字形同形。雖用本字,但未用本義:(28)油膏即借爲膏。 《段注》:“按經史曰油然作雲,曰雲之油油,曰禾黍油油,曰油油以退。《玉藻》注曰:油油,悅敬皃。俗用爲油膏字。”《說文》:“膏,肥也。”《小箋》認爲,油膏本字是膏,本義也是膏。 有時,多個假借義對應同一個本字: (29)屯,莊子至樂生於陵屯,屯借爲??。訓聚訓盈、訓滿者亦借爲??。 《說文》:“屯,難也。”古音在十三部。《段注》:“《序卦傳》曰:屯者,盈也。不堅固,不盈滿,則不能出。”《段注》:“??:小??也。小??,??之小者也。《廣雅》本之,曰:??,縷阜也。今譌舛不可讀矣。小??曰??。《國語》叚借魁字爲之。《周語》:夫高山而蕩以爲魁陵糞土。賈逵、韋昭皆曰:小阜曰魁。卽許之??也。賈逵注見《海賦》。其字俗作堆,堆行而??廢矣。氏下云:山岸脅之堆,旁箸欲落??者曰氏。小徐作堆,大徐則删之。《士冠禮》注:追,猶堆也。是追卽??之叚借字。李善注《七發》曰:追古堆字。《詩》:追琢其章。追亦同??。葢古治金玉突起者爲??,穿穴者爲琢。??語之轉爲敦。如《爾雅》之敦丘,俗作墩。《詩》:敦披獨宿。《傳》以敦敦然釋之。皆是也。十五部。”“屯”的本義是“難”,但“屯”的其他義項顯然不是“屯”本義引申出來的,只能是假借來的。《小箋》認爲,在假借義“陵屯”義項上本字爲“??”,在假借義“盈滿”義項上本字依然是“??”。 有時,同一個假借義對應多個本字: (30)毒,毒之本義當指毒藥而言,引申訓痛、訓苦、訓憎。其訓厚者借爲篤、竺。 《段注》:“毒:厚也。毒厚曡韵,三部、四部同入也。毒兼善惡之辭,猶祥兼吉凶,臭兼香臭也。《易》曰:聖人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。《列子書》曰:亭之毒之。皆謂厚民也。毒與竺篤同音通用。《微子篇》:天毒降災。《史记》作天篤。害人之艸,往往而生。从屮字義訓厚矣。字形何以从屮,葢製字本意。因害人之艸,往往而生,往往猶歷歷也,其生蕃多則其害尢厚,故字从屮,引伸爲凡厚之義。”《說文》:“篤,馬行頓遲。”《說文》:“竺,厚也。”二者皆在三部。《小箋》指出“毒”的本義是“毒藥”,又指出“毒”的引申義,進而指出該字假借義“厚”的兩個本字。 有時,多個假借義對應多個本字本義: (31)薄,旁薄借爲溥。日月薄蝕借爲普。厚薄借爲洦。 《段注》:“薄:林薄也。《吳都賦》:傾藪薄。劉注曰:薄,不入之叢也。按林木相迫不可入曰薄,引伸凡相迫皆曰薄,如外薄四海、日月薄蝕皆是。傍各、補各二切同也。相迫則無閒可入,凡物之單薄不厚者亦無閒可入,故引伸爲厚薄之薄。曹憲云:必當作?。非也。一曰蠶薄。《月令》:季春,具曲植??匡。注:時所以養蠶器也。曲,薄也。植,槌也。《方言》云:宋魏陳楚江淮之閒謂之?,或謂之麴。自關而西謂之薄。《周勃傳》:勃以織薄曲爲生。”溥,《段注》古音在五部。此條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《段注》:“普:日無色也。此義古籍少用。衣部袢下曰:無色也,讀若暜。?無色同讀。是則暜之本義實訓日無色,今字借爲溥大字耳。今《詩》溥天之下,《孟子》及漢人引《詩》皆作普天。趙岐曰:普,徧也。”普,古音在五部。此條《小箋》補充段注。《段注》:“洦:淺水也。《顏氏家訓》曰:遊趙州,見栢人城北有一小水,土人亦不知名。後讀城西門徐整碑云:洦流東指。案說文此字古泊字也。泊,淺水貌。此水無名,直以淺貌目之,或當卽以洦爲名乎。玉裁按顏書今本譌誤,爲正之,可讀如此。《說文》作洦,隷作泊,亦古今字也。犬部狛字下云:讀若淺泊。淺水易停,故泊又爲停泊。淺作薄,故泊亦爲厚薄字。”《小箋》認爲,“薄”有三個假借義,相應有三個本字本義。 綜合看來,從功能上說,《小箋》以補充《段注》爲主,以摘抄《段注》爲輔,還有一些異於《段注》的考證(另文討論)。《小箋》主要是利用“借爲”“本作”“同字”“轉注”等術語討論《段注》形音義問題,即考求“假借義”的本字本義,分析文字古今演變,辨正俗體,探求語源。重要的是,在分析形義關係時,以聲韻關係爲前提,以《段注》古韻分部爲基礎,暗示從同韻部、韻部相鄰、韻部較遠但同聲母、韻部聲母較遠但有聲轉關係等關聯性。這也說明章黃《說文》學繼承發揚乾嘉學者“因聲求義”方法,音義互聯,就像黃侃在《與人論治小學書》所說,“注《說文》者多人,要而論之,可師者,以數君爲最。提其精義,無過數言:一曰不通今音,不知古音分合之故;二曰不通古音,不知聲義同依之理;三曰不解形體聲音,不知本字通假字本義引申義之別。三者既明,博觀則有所歸宿,精論則有所憑依。”[4](P) 參考文獻: [1]黃侃著,黃焯整理,黃延祖重輯《黃侃文集》之《說文段注小箋》[M].《中華書局》,.[2]黃健中,鄭遠漢編《黃侃先生說文學探論》[M],《黃侃學術研究》[M].武漢大學出版社,.[3]黃侃.《黃侃論學雜著》[M].中華書局,.[4]黃侃.《與人論治小學書》[M],《黃侃論學雜著》[M].中華書局,.注釋: [1]本文受江西省社科規劃青年項目(16YY17)、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規劃青年項目(YY)、江西師範大學青年成長基金項目資助。拙文曾在紀念黃侃先生誕辰週年學術研討會上宣讀。會上鄧福祿老師告訴我,《小箋》跟章太炎《說文》授課筆記有部分內容相同,說明章黃學術是一個整體。本文暫不談論章黃學術史問題,僅就《小箋》體例與性質作些探討,以窺探章黃《說文》學的特點。[2]《小箋》《說文段注小箋》統計用序號“(1)、(2)、(3)……”標記,用楷體表示,筆者在每條後作出考釋,其中《說文》原文加黑,重要內容標下劃綫。《說文》所用版本爲大徐本,中華書局年版(附音序、筆畫檢字),《說文解字注》所用版本爲經韻樓本,中華書局年版。[3]段玉裁古韻十七部較寬,章太炎二十三部較細,黃侃古韻二十八部集清代古韻研究大成。大致上,段玉裁第一部相當於黃侃咍、德部,相當於章太炎之部;第二部相當於黃侃豪、沃部,相當於章太炎宵部;第三部相當於黃侃蕭、屋部,相當於章太炎幽、侯部;第四部相當于黃侃幽,相當於章太炎侯部;第五部相當於黃侃模、鐸部,相當於章太炎魚部;第六部相當於黃侃登部,相當於章太炎蒸部;第七部相當於黃侃覃、合部,相當於章太炎侵、緝部;第八部相當于黃侃添、貼部,相當於章太炎談、盍部;第九部相當於黃侃東、冬部,相當於章太炎東、冬部;第十部相當於黃侃唐部,相當於章太炎陽部;第十一部相當於黃侃青部,相當於章太炎青部;第十二部相當於黃侃痕部,相當於章太炎諄部;第十三部相當於黃侃先部,相當於章太炎真部;第十四部相當於黃侃寒部,相當於章太炎寒部;第十五部相當於黃侃曷、沒、灰部,相當於章太炎泰、脂、隊部;第十六部相當於黃侃齊、錫部,相當於章太炎支部;第十七部相當於黃侃歌部,相當於章太炎歌部。爲方便討論,從寬不從細,此處依據段玉裁古韻十七部,必要時參考黃侃廿八部、章太炎廿三部。[4]“借爲”共例,統計出例,剩餘21例未統計出所屬韻部。或因爲《段注》中漏列,或因爲是後起字,《段注》未列。不過,統計出的例可以滿足研究的條件。[5]《段注》認爲八部與十五部合韻。[6]《小箋》認爲二者皆痕灰對轉。[7]《段注》謂在十二部而合於十五部。[8]《段注》認爲兩部合韻。[9]這裡爲了討論的方便,不嚴格區分字和詞的概念。注:本文发表于《励耘语言学刊》年第2期,此据作者word版,引用请以该刊为准。感谢李福言老师授权发布。 “书目文献”约稿:凡已经公开发表有关文献学、古代文史相关文章,古籍新书介绍、文史期刊目录摘要等均可。来稿敬请编辑为word格式,可以以文件夹压缩方式配图(含个人介绍),发到邮箱njt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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